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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政法系统便民利民措施

时间:2021-06-03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霍州融媒 - 小 + 大


中共霍州政法委员会

中共霍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措施


为深入推进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推动教育成效转化为提升政法工作动力和质效,结合市委政法委工作职能,制定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五项服务措施。

一、深入推进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持续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三个效果”统一等问题。推动建立重点企业家名录,对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接诉即办”“零延迟处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法机关不断推出户籍、交通管理、出入境、法律援助等领域便民利民新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

二、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推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进企业,就企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合同、债务纠纷、侵权等法律问题,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提供法律服务,并就职工关心的劳动争议维权等问题做好咨询答疑工作。

三、常态开展“当好兼职网格员”活动。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到居住地所在网格做兼职网格员,发挥宣传员、矛调员、安全员等作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重要决策,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就地协调解决,较为复杂或涉及政策类矛盾纠纷向有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报告;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持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列入常态化工作范围,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为群众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疾病的预防,倾听群众心声,疏导群众心理问题,构筑社会心理服务健康防线。

五、以乡村治理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协调指导、联动联创作用,发挥基层村(居)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在管、防、调、治、教上下功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霍州市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霍州市人民法院推出

“十九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霍州市人民法院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现公布具体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提供物品存储:提供存储柜,张贴“我为群众办实事”导诉导访流程图,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

(二)开通绿色通道。大厅入口处设置残疾人通道和律师绿色通道。

(三)设置便民服务区:在大厅设置专门的便民服务区,为当事人提供电脑、打印机、纸笔、老花镜等,为当事人书写提供便利;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本,方便群众使用携带。

(四)提供导诉咨询:在诉服大厅设置导诉台,对来访人员按照需求进行接待引导。

(五)信访接待。每天安排一名院班子成员在诉讼服务大厅值班,现场引导办事群众立案、申诉,与相关责任人及时沟通化解信访矛盾。

(六)便捷立案:实行从立案审查到缴费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所需要补齐的材料。开通了诉讼费POS交费、支付宝、银行转账交费,为群众缴费提供方便。结合疫情常态化,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设置专门立案窗口、优先办理。开展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跨域立案服务。

(七)“分调裁审”机制: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充分发挥诉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三道”过滤网的作用,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

(八)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功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样化的“菜单式”解纷服务。

(九)司法救助:针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

(十)法律援助工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都有一名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等工作。

(十一)法官接待、判后答疑:设置法官接待室,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

(十二)设置停车位。在院东侧和西侧划出30个停车位,供当事人、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停车。

(十三)快速发放执行案款。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制度,使执行到位的案款可以最快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不到现场即可办理领款手续,减少当事人诉累。
    (十四)开通执行案件线索提供平台。推出“智慧执行小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系统了解案件进展。

(十五)充分发挥执行救助功能。对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启动执行救助程序,提供司法救助。

(十六)公开执行流程、执行节点及办理期限。向社会公开执行办案流程图、执行节点及办理期限,确保执行工作及时、高效开展。

(十七)开展执行款物集中发放周活动,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

(十八)利用网络平台及微信办案。针对许多当事人在外地打工、往返不便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依托网上送达平台及微信,开展电子送达,并建立微信群进行调解、组织证据交换。

(十九)开展便民巡回审判。针对地域偏远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优化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践行动,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挥驻工商联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以班子成员“一对一”定点联系企业为依托,深入开展联企服务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活动,遏制新增“挂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

积极对遭受刑事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做到“应救尽救”。开展多元化救助,协调民政、公安、法院、政府行政部门、社会共同救助帮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摆脱困境、改变生活。

三、全面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深入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批捕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需要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相关办案人员等参加听证,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办案的渠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要没完没了的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未成年特殊办案制度;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细落实,有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减少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被害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以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抓息诉罢访。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

六、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窨井盖致人伤亡案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强与金融、电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强化追赃挽损,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七、筑牢绿水青山检察屏障

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形成检察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施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八、积极稳妥探索“等外”公益诉讼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紧盯窨井盖缺失、电动车充电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推动形成“行政+检察”工作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九、开通律师阅卷“绿色通道”

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积极引导律师通过中国检察网、12309电话进行案件阅卷预约。对律师提出现场阅卷的,当日办理;对律师提前预约需要取走电子卷宗的,提前完成光盘刻录并免费提供给律师,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实现阅卷“即到即取”。 

十、推进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

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通过公开检察办案数据、发布检察典型案例、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全面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的监督。

面对疫情 不必恐慌

霍州市司法局关于便民利民措施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对霍州市司法局便民利民措施公示如下。

一、开展“党员干部进乡村(社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主动进乡村(社区)、积极入网格,帮助联系村(社区)和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宪法、民法典、防范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承办律师点援制。将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姓名、所在机构、执业年限、业务特长等整理成册,供受援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市公证处实行一次性告知、预约办证、节假日值班和延时服务。100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且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做到简单公证事项当天办证,复杂疑难公证事项10日内办证,其他公证事项5日内办证,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

四、以更人性化的服务满足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一对一”“四优先”(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主动提供代填“援助申请表”、电话预约、电话申请上门服务。

五、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轮流值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精准对接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

六、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工作群为辖区干部群众随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157个村(社区)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建立工作台帐,全方位跟踪指导法律顾问工作动态,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七、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协同工作。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安、检察院、法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业务流程,实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当日通知、当日接收、当日指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行对申请人申请前的权利义务告知、采取电话询问、庭审旁听、走访办案机关、回访受援人、征求意见和案件质量评查,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九、开通法律援助绿色便民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低保)户、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设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审查,直接受理。在受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特定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时,简化程序,当场给予受理。

十、开通监狱和戒毒所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在12个司法所建立远程会见室,方便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通过视频会见室直接进行音频、视频的双向传输,实现“亲情互通、关爱互联”。最大程度上消除时空对亲情的“阻隔”,减轻家属来往路费的负担。

霍州市公安局

霍州市公安局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走深走实,霍州市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围绕户政、出入境、特行、交管、接处警、反电诈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流程,及时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工作机制

为急需办证办户群众实行24小时咨询、预约、办理。特别是对即将参加中、高考学生,实行居民身份证首领免费、异地受理全天候急事急办服务,全面满足考生用证需求。

二、开通出入境证件办理预约专线和绿色通道

办证群众可通过“山西公安”网上咨询预约,按约定直接到出入境大厅窗口即可办理。实行专窗办理,专职全程引导服务,并提供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形式缴费选择。

三、缩短特种行业审核、发证时限

对旅馆业、印章业审批实行承诺制,随到随办全部推行网上审批。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娱乐业、机动车修理业实行统一备案管理,报送材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证件发放。

四、实行轻微财损交通事故线上线下联动快处模式

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实时提供远程视频询问、定责定损、远程理赔等交通事故线上快处服务,实现事故处理、保险理赔、人民调解、法律诉讼的一站式办理。

五、优化“一校一警务”工作

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在上下学时段设置“护学岗”,由交警、派出所民警与学校保卫人员联勤联动,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学生安全。

六、开通车驾管业务服务通道

为群众提供车辆检验、违法处理、保险到期、驾驶证到期换证、到期审验、记分提醒等提示。推行摩托车驾驶证“一证通考”、转籍异地通办业务。

七、规范接处警运行机制

在全面落实“市区3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尽快到达”快速响应机制上,叫响做实“出警再快1分钟”活动,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出警速度,让广大群众在每一起报警求助中感受到关心和温暖。

八、全力做好反电诈宣传、预警、劝阻、止付工作

常态化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做好预警、劝阻、止付,对受理的网络电信诈骗警情,立即启动三方通话,紧急止付,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和举报,并对易受骗高危群体第一时间开展电话劝阻和面对面宣传、劝阻,最大程度减少发案、避免损失,守好群众“钱袋子”。 九、开展“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快速侦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十、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尽全力”行动

精准服务企业,优化审批流程,加大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阻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

霍州融媒

2021年6月3日

微信编辑:王琪

                       文字编辑:晁琰  荀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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