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4 点击: 次 来源:本站 作者:霍州融媒 - 小 + 大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在突出位置,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帮助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临汾市人社局、临汾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条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有接收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每年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非临时性、具有一定知识技术含量、专业性强的见习岗位且具备稳定、良好的办公环境和适宜见习人员的综合管理、项目策划、企业运营、投融资、创业创新等岗位;
(三)设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和见习管理计划;(四)能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能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的流程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时,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核。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请后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对通过资料初审的用人单位,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考察意见;
(四)认定授牌。对具备见习条件的单位予以授牌。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1年,1年期满审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三、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应提交资料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及单位简介;
(二)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三)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
四、参加就业见习流程
(一)提出申请。见习人员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有就业见习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向见习基地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见习申请。
(二)签订协议。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见习协议。
(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7个工作日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上岗见习。见习基地按见习协议约定组织见习人员上岗见习。
(五)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与申报。见习人员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基地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就业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基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开通线上服务专区。依托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https://rst.shanxi.gov.cn/fwpt/wsjb/)实行见习单位申报和个人见习岗位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报名地址:霍州市兴霍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7--8925558
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4日
微信编辑:王琪
文字编辑:晁琰 荀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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