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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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4 点击: 次 来源:本站 作者:霍州融媒 - 小 + 大
尊敬的家长、市民朋友: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霍州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停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巩固“双减”成效,严防无证培训及隐形变异等违规校外培训,使您利益受损,在2023年新学期伊始,对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注意的问题作如下提醒: 一、选择正规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拥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培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证、招生公告等相关内容,均应在学校的显著位置公示。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认清机构的合法性,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不盲目跟风,不加重负担;您让孩子参加培训前,应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索要正规缴费票据。 二、抵制违规无证办学,远离非法培训行为 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不具备办学应有的场地、师资、卫生、安全等相关条件的培训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产生“退费难”“卷款跑路”等不可预知的风险,损害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请您坚决抵制此类躲避监管,无证(照)违规开展培训的活动;不参加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抵制“预付费享优慧”等促销及虚假宣传活动。 三、知悉“双减”政策要求,警惕机构违规办学 拥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发证照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收费等办学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2.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与义务教育学科类内容相关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 3.培训机构需和家长需签订教育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 4.家长应下载和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校外家长端APP”,务必通过监管平台家长端APP,实名进行选课、购课、缴费,确保培训资金处于监管状态下,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5.高中学科类培训机构除遵守上面的规定外,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时间组织培训。 6.如家长未按相关规定,盲目选择违规机构,造成经济损失,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年,教育、文旅、科技、卫体等业务部门将加大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必要时会同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查处力度,请各位家长、市民积极配合,协同治理,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同时欢迎您对违规的校外培训进行监督举报。
霍州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 教科局(学科类)0357—5625171 文旅局(文化艺术类)0357—5682928 卫体局(体育类)0357—5624942 202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