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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1-04-16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霍州融媒 - 小 + 大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青雁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2020年及“十三五”以来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临汾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临汾市委工作思路,按照霍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中国共产党霍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要求,始终坚持“1·18”工作思路,围绕“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继续举全市之力办好开发区建设、汾河生态治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件大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六新”突破,全力推进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实现霍州“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霍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顽强拼搏,奋力谱写霍州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全面开启霍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霍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聚焦实现“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重大历史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实施“十大战略”,打造“四区一堡”,紧紧围绕“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以开发区建设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国卫”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文旅融合为突破,力争在绿色环保、智能再创造、能源革命、文旅融合领域走在全省前列,不断在“六新”上取得突破,全面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霍州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霍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临汾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转型信念,保持战略定力,顽强拼搏、砥砺奋进,为完成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霍州而努力奋斗!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霍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霍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霍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霍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霍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霍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霍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霍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占平主任所作的《霍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围绕坚持“1·18”工作思路,实现“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目标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两个机关”定位,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晋君代院长所做的《霍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临汾市委工作思路,始终坚持“1·18”工作思路,围绕“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总体目标,继续举全市之力办好“三件大事”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提升,努力为实现我市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6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临生代检察长所作的《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全市中心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夯实检察发展根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为霍州经济“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霍州融媒

2021年4月16日

微信编辑:王琪

                       文字编辑:晁琰  荀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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